各院(系)、有关项目组:
根据《苏州科技学院“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项目管理办法》(苏科[2008]128号)和学校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校近期将组织“教学质量工程”2008年立项的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结题工作,请相关项目组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方式
校级重点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结题。校级一般项目由各院(系)组织结题,学校将对校级一般项目的结题情况进行抽查。非教学单位承担的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结题,程序与校级重点项目相同。
二、项目结题应提交的主要材料
1、《苏州科技学院“教学质量工程” 立项项目结题申请表》(一式两份)(电子表格可到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处下载);
2、项目总结报告;
3、《苏州科技学院“教学质量工程”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表》;
4、附件:正式发表的相关研究论文、编写的教学资料和教学文件、制作的各类课件、购买的软件与图书资料清单等。
三、项目结题工作程序
(一)重点项目
1、重点项目负责人向学校提出结题申请,即填报《苏州科技学院“教学质量工程” 立项项目结题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学校成立项目结题专家组。结题工作由专家组组长主持;项目负责人向专家组汇报,主要介绍研究项目的方案设计、研究过程、实践试点情况、主要成果以及项目研究尚存在的主要问题等。项目负责人需就有关内容进行答疑。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3、专家组评议。专家组审核各项目的结题材料,提出结题意见。
4、学校教学委员会审定。
(二)一般项目
1、一般项目负责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结题申请,即填报《苏州科技学院“教学质量工程” 立项项目结题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 料。
2、各院(系)分别成立项目结题专家组。结题工作由专家组组长主持;项目负责人向专家组汇报,主要介绍研究项目的方案设计、 研究过程、实践试点情况、主要成果以及项目研究尚存在的主要问题等。项目负责人需就有关内容进行答疑。
3、专家组评议。专家组审核各项目的结题材料,提出结题意见。
4、各院(系)将《苏州科技学院“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结题结果汇总表》(一式一份)报教务处备案;同时提交各项目的《苏州科 技学院“教学质量工程” 立项项目结题申请表》(一式两份)。
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日程安排
1、2010年11月5日前,各重点项目将结题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2、2010年11月19日前,各院(系)完成一般项目结题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研科。
五、有关问题说明
希望各教改研究立项项目组认真做好结题准备工作;各院(系)按要求组织结题工作,并提前将结题会议的时间、地点告知教务处教研科。对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题的,请提前做出书面延期申请。对结题结果学校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或惩处。
教 务 处
201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