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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2011年05月19日 14:20  点击:[]

各有关学院、部门:

2011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有关学院、部门参照《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附件3),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2011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属于《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规定的奖励领域和范围,重点是重大工程关键技术及新材料新工艺开发应用技术、建筑节能技术、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节地节材和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技术、节水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污水污泥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应用于行业且有良好应用前景的信息化技术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个人应满足《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规定的条件,且无知识产权争议。因多个单项科技成果关联性强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做出整体性技术评价(鉴定、评估、验收)。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推荐申报,如第一完成单位放弃申报,在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的情况下可由第二完成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

国家级、部级项目要求验收1年以上,并提供应用证明;自行研发技术类项目要求经有关管理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评估、验收)1年以上,并提供应用证明;城乡规划类项目需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并由使用单位提供相关材料;标准规范类项目需颁布实施1年以上,并提供宣贯情况与证明;建筑智能化、管理信息化以及相关软件类项目要求鉴定(评估、验收)6个月以上,软件类项目需提供软件测试报告,并提供应用证明。

三、申报程序

2011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实行各有关单位申报和我校科技处推荐。采用网上和书面申报、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请申报单位于2011年3月15日起登陆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平台(http://www.cstcmoc.org.cn或http://stc.chinagb.net),按照要求(附件2)认真填写申报推荐材料。

各申报单位应按照《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的要求,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填写推荐意见和奖励等级建议,于2011年5月5日前,完成网络申报的填报。同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科技处。

四、申报材料及费用

申报材料包括《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见附件1)及附件一式3套(含原件1套,复印件2套);申报材料电子版(导出项目库文件)刻光盘一并报送,且网络提交材料与书面材料必须一致;规划类项目的规划图在网络提交时不录入系统,报送书面材料时附规划图。每项申报项目交纳评审成本费500元。

五、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成果科:68250336

申报系统网络技术咨询联系人:尤平午 (0)13718162838

附件:1、《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3、《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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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江苏名人思想专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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