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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科研训练管理规定​​​(试行)

2019年04月18日 08:59  点击:[]

科研训练是研究生课程教学必修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研究生科研训练质量,提高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根据《苏州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和《苏州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科学发展观,利于研究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利于研究生科研训练的组织。

2、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二、时间安排

科研训练原则上贯穿整个研究生学习过程,在第五学期提交科研训练报告。

三、内容

研究生科研训练是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以培养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对研究生的科研进行系统、完整和严格的训练。在导师的指导下,对涉及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前沿领域的课题进行研究,了解和掌握基本的科学研究方法、途径和手段,培养研究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形式

1、主持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2、主持或主要参与省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3、参加导师或其他教师的市厅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含子课题),承担部分研究任务;

4、参加院(系)或导师组织的社会调查与分析、信息采集与分析、试验实验等。

五、要求

1、科研训练应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并制定详细的科研训练计划;

2、研究生应填写和提交科研训练报告表,院(系)将研究生科研训练情况总结报研究生部备案。

六、组织

1、研究生部在分管主任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全校研究生的科研训练。

2、院(系)在分管院长(系主任)的领导下,由导师或导师组负责组织实施本院(系)研究生的科研训练。

七、考核

科研训练一般由导师评定成绩,考核等第分为合格、不合格。

八、附则

1、各院(系)应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实施细则;

2、本办法从2009年5月起开始施行;

3、本办法由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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