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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3年03月25日 11:00  点击:[]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安全、公平、科学地开展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 号)、《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及上级部门关于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结合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查方式,确保录取考生的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各环节过程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综合评价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加强创新潜质考核,注重全面衡量,确保择优录取。

4.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与职责

我院成立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监督小组和技术小组,其职责如下:

1.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制定考试工作方案,确定复试小组成员及其工作基本规范等。

2. 监督小组

监督学院复试过程,公布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收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3. 技术小组

对复试辅助设备及远程平台使用进行调试,做好复试小组成员及考生复试平台使用和流程的培训指导工作,并及时解决复试过程中出现的相关技术问题。

三、复试办法

(一)复试分数线

按照2023年教育部统一划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国家分数线)划线。

学术学位硕士:

招生专业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

47

71

340

专业学位硕士:

招生专业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金融(025100)

48

72

346

工商管理(125100)

41

82

167

(二)招生计划

学术学位类和专业学位类招生计划如下:

学术学位型

招生专业

招生方向

拟招生计划数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

01服务创新与运作管理

22

02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03金融工程

04创新战略与技术产业政策

05建设工程管理

备注:实际招生计划以学校最终下达为准。

专业学位

招生专业

招生方向

拟招生计划数

金融(025100)

01金融风险管理

25

02公司金融与投融资管理

工商管理(125100)

00(非全日制)不区分研究方向

25

备注:实际招生计划以学校最终下达为准。

(三)复试方式及要求

我院第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考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复试笔试部分,其考核相关内容将通过面试进行考察。复试采用主平台和备用平台。主平台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平台采用“腾讯会议”。参加远程复试考核前,考生应根据《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确保相关软硬件符合远程复试条件,反复检查电子设备网络并确保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网络考核全过程的应用程序,保持紧急联系手机通话畅通。在网络考核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应立即与工作人员联系处理。网络考核过程中,因设备、网络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导致考核无法继续进行的,由学校重新组织考核。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含考生)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各专业复试人选

1.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人数一般不低于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的

120%。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120%的,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2.第一志愿复试人选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第一志愿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名单详见链接https://skbs.usts.edu.cn/info/1074/4072.htm。此次公布的名单为拟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只有通过复试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复试。

3.调剂复试人选

一志愿复试后公布招生计划调剂招生人数。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后续公布。调剂要求按学校《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学业水平:

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最后学历的学习形式原则上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大学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

(3)专业要求: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个学科门类内进行调剂(要求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

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学位类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类,但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类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学位类。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专业的在职定向考生可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但第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全日制专业。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初试科目参照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skyz-stu.usts.edu.cn/zsml/sszsml/index/2023

(5)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2023年国家分数线。(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其他:调剂考生须保证学籍、学历等资格审核信息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等相关问题导致不能录取,将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志愿填报,否则无效。非全日制在职定向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在职定向证明材料。 

调剂程序:

1)系统填报志愿。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请在学院各专业规定的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直接登陆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调剂志愿;

注:同一代码专业各方向,学习形式发生变更,从全日制调剂至非全日制(只接受在职定向考生),须经过“调剂服务系统”填报。

2)接收复试通知。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学校复试工作相关要求确定调剂考生人选,并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网接收复试通知;

3)确认“待录取”。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确认“待录取”,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未按要求确认“待录取”,视为自动放弃。

4. 复试加分项目

详见《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 号)。符合加分项目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若加分后,仍未达到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则无须提交上述材料。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须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并指派专人负责。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职责:

1. 对照《复试资格审查承诺书》,审查和核验考生提供的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有效学生证(应届生,注册完整,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3)毕业证书(往届生,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士学位证书(往届生,非必需);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学信网下载);

(5)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官方开具的自考成绩单或在读证明);

(6)境外学历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8)定向培养协议(全日制定向和非全日制考生),在职证明(非全日制考生,包含但不限于在职公函等);

(9)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现场核验的由审核学院收取相关材料复印件;线上核验的,拟录取考生入学后,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由招生学院再次核验并留存复印件,所交材料不予退还。

2.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并需及时关注学院复试细则等复试相关通知公告。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由学院告知考生审查结果,不得参加复试。

3. 面试前须通过综合比对有关数据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满分200分。专业能力考核满分100分;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30分,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满分70分。

1.专业能力考核(100 分)主要包含复试笔试或线上专业综合测试。考试时间一般为2 小时,由学院工作小组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命题、制卷及评卷工作。线下专业能力考核采用笔试形式;采取线上专业综合测试的,将随机发送专业试题并由考生在线作答,复试专家在线提问专业问题并由考生在线回答,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其中工商管理(MBA)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综合面试在综合素质考核中一并进行,不单独进行笔试,成绩计入专业能力考核。

2.综合素质考核(100 分)分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考核形式为面试形式,考核时间原则上为15-20分钟: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其中外语听力以考查考生理解能力为宗旨,外语口语以考查考生实用外语表达能力为宗旨。主要由复试小组成员采用外语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考核时间不超过5分钟。

(2)专业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核专业素质及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两方面。

专业素质及专业能力方面,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综合素质及综合能力方面,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其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等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合复试前考生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复试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七)复试安排

1.考生报到、资格审查及收取书面材料

时间:2023年3月31日8:30-10:30

地点:苏州科技大学石湖校区C辅2-202 报告厅

报到考生: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硕、金融专硕、工商管理MBA专硕

审核材料:按照《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执行,(https://yjsb.usts.edu.cn/info/1048/3598.htm),符合其他加分项目的考生需提交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以上审查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复试时间安排

管理科学与工程:

内容

时间

地点

备注

笔试

3月31日

13:30-15:30

石湖校区C5-205

01、02、03、04方向:科目为经济学;(闭卷考试)

05方向:科目为工程经济学

(闭卷考试)

面试

4月1日

8:30开始

石湖校区商学院C3-306

等候区在C辅2-202报告厅

(所有考生8点在等候区等候)


金融专硕:

内容

时间

地点

备注

笔试

3月31日

13:30-15:30

石湖校区C5-205

科目为经济学

(闭卷考试)

面试

4月1日

8:30开始

石湖校区商学院C3-309

等候区在C辅2-202报告厅

(所有考生8点在等候区等候)


工商管理(MBA)专硕:

内容

时间

地点

备注

面试

4月1日

8:30开始

石湖校区商学院C3-308

等候区在C辅2-202报告厅

(所有考生8点在等候区等候)

(注:为使复试进一步了解考生各方面的情况,考生可于复试面试时准备下列书面材料: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如已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设计作品等);考生认为有助于复试小组了解其个人情况的其它材料。)

(八)复试成绩及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满分为 200 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 100 分,综合素质考核100 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30分,专业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70分)。

2. 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为: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管理科学与工程、金融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1/5)×60%+(复试成绩×1/2)×40%。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工商管理专业):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1/3)×60%+(复试成绩×1/2)×40%。

(九)网络远程复试工作基本流程

1.遴选复试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准备复试试题、制定网络远程复试的操作规程、组织全流程模拟演练和全方位功能测试、组织人员进行工作要求和网上操作培训、布置复试场地、提前做好应急预案。

2.复试前,学院要安排专人与复试考生联系并进行系统和设备等测试,确定考生考试时间,确认考生设备、软件、网络、考试环境等条件达到复试要求。

3.复试前,考生应通过线上方式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并通过唯一官方渠道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复试费(详见复试须知)。学院复试小组秘书应在适当时间将考生在线提交的面试材料提示或提交给复试专家组。

4.复试前,学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核验,并确认复试缴费名单。

5.复试小组秘书在考生进入复试系统后,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操作,完成身份核验,安排考生进入面试考场、现场记录和录像、协调面试其他事宜。

6.复试时,学院应提前组织复试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有序进入复试地点。

7.复试小组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完成各环节测试,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8.复试专家独立打分并完成复试记录有关工作。

9.复试小组秘书要在复试时按统一要求填写《评分记录表》和《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表》,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结束后报研究生院集中统一管理。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程序

1.学院建议录取名单

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分别对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排序,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先录取,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将在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顺批次按排序录取。

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最后一门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复试成绩低于 120 分。

(4)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

(5)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

(6)学校认定违反考试相关法律法规。

工作小组提出建议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学校审议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上报的建议录取名单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3. 体检

我校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不含非全日制)。已录取全日制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体检;已录取非全日制考生需在入学报到前至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报到时携带体检报告原件上交招生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

4. 通知书发放

公示结束后,拟录取名单提交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通过审批并完备所需各项手续者,将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其它录取相关事宜

1. 非全日制研究生拟录取前须提交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及本人三方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在职公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入学后,理论授课时间按学院要求执行,科学研究时间视需要由导师与研究生商定。非全日制研究生档案、人事、工资、福利、户口、医疗等关系不转入学校,不予安排住宿,不享受研究生奖助学金。毕业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颁发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的学历证书(注明学习形式)及学位证书。

2.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

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

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 3 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全口径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复查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印发有关取消入学资格正式处理文件。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联系与监督

学院研究生复试监督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复试期间,监督小组负责对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察和巡视。

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

0512-68316573(招生电话);stj@mail.usts.edu.cn

0512-68418392(监督电话);cjwsz@mail.usts.edu.cn

六、其他

1.自学院公布复试名单之日起至8月底,考生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相关人员根据需要在考前审核、考后录取、各类复试相关工作等环节,以及复试过程中出现断网等突发情况时,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

2.如上级主管部门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调整,按照上级最新要求执行。本细则由商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https://yjsb.usts.edu.cn/info/1048/3597.htm)和《苏州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须知》(https://yjsb.usts.edu.cn/info/1048/3598.htm)相关规定执行。

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

2023年3月25日


上一条: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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