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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青

2026年01月08日 17:09  点击:[]


职 称:教授


研究领域:环境政策优化、新型智库建设、生态园林











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民建苏州市委副主委,苏州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苏州科技大学城市发展智库副院长。

现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民建中央委员、苏州市委副主委,苏州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城市发展智库(高级研究院)副院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其主持省级科研项目2项、市级6项,在太湖水环境治理、生态补偿机制等领域获12项生态修复技术专利,发表论文20余篇。担任江苏省生态学会副理事长、苏州生态协会理事长,2020年受聘为首届国家特邀自然资源监察专员。曾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2021年获中央统战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先进个人”表彰。 2024年在苏州市姑苏区建立全国政协委员基层联系点,围绕“青年社区+城市更新+人文经济”提交多份提案。 2025年参加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并围绕农业绿色发展建言,相关建议获国务院领导肯定性批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将ESG(环境、社会、治理)理念融入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实践。

社会服务


向党委政府提交多份决策咨询报告,得到高度重视,多篇获省市主要领导批示。于2025年12月22日作为全国政协委员发表文章,阐述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提供政策建议。

2025年,参加十四届全国政协第三十六次双周协商座谈会,围绕农业绿色发展提出建议,获国务院领导肯定性批示。她还参加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组织的委员履职“服务为民”活动,开展味觉研究调研。建立苏州首个全国政协委员基层联系点和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聚焦农业碳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议题。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将ESG理念融入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实践。

社会任职


第三届江苏省法官遴选委员会、江苏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非常任委员人才库组成人员。

担任江苏省生态学会副理事长,苏州生态协会理事长,苏州市政府专家咨询团专家,苏州市政府立法咨询员。担任江苏省决策咨询重点研究基地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研究基地首席专家。

履历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农学博士,生态学博士后,经济管理硕士,法学学士;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律师。现任民建苏州市委副主委、苏州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城市发展智库(高级研究院)副院长。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主建国会十一届中央委员。

主要荣誉


获颁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三八红旗手。

2020年4月,宋青受聘首届国家特邀自然资源监察专员。

2021年11月,被中央统战部表彰荣获“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先进个人”。

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中青年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科研项目


主持省级科研项目2项,市级科研项目6项,在太湖水环境治理、生态补偿机制、园林植物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碳汇经济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创新性成果。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1部,拥有生态修复技术专利12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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